杀楚

古来悲不尽,况我本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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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补了点新内容)

讲个掉粉的,关于写黄蚊和铲垃圾的问题。

部分作者or读者可能觉得文章一经发布就必须承担价值导向的责任……?

人类多样性,完全o几把k。不过在下没有这种想法。

举个例子来港:

假如有个作者在一篇文里塞了未成年性行为、BDSM、嗑药、性趴、非自愿性行为、秀色、冰恋等各种令人发指(?)的垃圾。

我建议大噶不要急着喷作者辣鸡变态,恋童还是怎样巴拉巴拉。先关注1下这篇文有没有艺术性和文学性,假如有,好的那说明这个作者写得好,黄蚊和铲垃圾就是TA的表现手法,大噶赞美TA;假如没有,那真的是谁写得烂谁尴尬,辣眼被喷也没办法。

有人这时候肯定要问怎么判断有没有艺术性和文学性,你说说你连这种问题都要问自己心里还没点b数么。



不过我还是建议作者们在作品前打好分级和预警啊,毕竟尊重大噶要不要看的权利,以免误伤。

珍惜每一位愿意看我开垃圾车的喷油们!您们都是天使!


p.s 我补充说明一下,以免有些人脑子实在不好用。我的观点是作者应该只关心美和艺术,道德判断是交给读者的。在这个美和艺术的审美里,每个作者都不一样,但无论这种审美是古希腊式崇高的、还是充斥着恰克式的恐怖黑色幽默,我都管这个叫做“美”。
评判“美”唯一的标准应该只有文字是否肤浅轻浮,而不是作者的道德。

p.p.s 这是我对文学作品的看法。对待pwp黄蚊需要另外展开港虚拟作品对人类犯罪欲的替代作用。简单说一下就是我不评判那些不具艺术性只为满足猎奇心理而被产生创作的的作品,但我认为它有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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